北市生育奖励金 早产儿家庭怨领呒
台北市生育奖励金全台最高,条件之一是父母其中一方在新生儿出生日前须连续设籍北市至少10个月,让不少早产儿家庭抱怨拿不到奖励金。(本报资料照片)
全台拚生育率,许多县市祭出生育奖励金鼓励民众生育,台北市第1胎4万元全台最高,条件为父母其中1人在新生儿出生日前须连续设籍北市至少10个月,但对于早产儿家庭却因孕期未满10个月,导致父母即使怀孕初期就设籍北市,仍无法达到申请需求,多名议员建议市府研拟以预产日或医师开立早产证明,让早产儿家庭也享有福利。北市民政局回应,会再评估修法可行性。
台北市生育奖励金为第1胎4万元、第2胎4万5000元、第3胎以上5万元,新生儿父母其中一方,在新生儿出生日前至少须连续设籍北市10个月,期间可并计新北和基隆设籍时间,同时新生儿出生后60天内须在北市办理出生登记或户籍设在北市。
民进党议员颜若芳指出,北市每年新生儿约10.5%至11.5%、有1500至1800名早产儿,即使父母在产妇怀孕初期就设籍北市,也无法达到连续设籍北市10个月的申请条件,不少市民陈情无法请领生育奖励金,建议市府在父母设籍时间限制可多点弹性,照顾早产儿家庭。
国民党议员游淑慧建议,缩短父母设籍北市时间或直接取消条件,保留新生儿在北市登记出生或设籍即可,将可大量吸引民众设籍北市,虽然可能有些人领完生育奖励金就迁出北市,但城市的福利就是要抢人,至于如何留人,应透过其他配套措施如育儿津贴等,让市民愿意留在台北市。
国民党议员曾献莹则认为,可考虑维持原来设籍时限,早产儿可请医师开立早产证明并注明原预产期,即可符合10个月的设籍要求,而且能避免缩短设籍时限可能导致民众领完生育奖励金就迁出的「瞬间福利迁移」问题。
民政局长陈永德回应,各县市对于生育奖励金申请条件不同,双北都是父母其中一方连续设籍10个月,基隆和桃园是1年,市长蒋万安上任提高生育奖励金后,领完奖励金后1年内迁出北市占比约15%,半年内迁出比例约7%。
民政局人口政策科长林峰裕表示,目前尚无任何县市政府以例外认定方式,让预产期作为核发计算设籍期间的依据,但为了鼓励生育及照顾市民,市府会审慎评估修法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