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当店未设纸餐具回收 10/1起最重罚30万

便当店、自助餐店若未设置纸餐具回收设施,10月1日起将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开罚,提醒业者注意。(环保局提供/林欣仪台中传真)

台湾外食人口多,再加上疫情影响,外带、外送量大增,为确实达到纸餐具回收,行政院环保署规范「应设置纸餐具回收设施之贩卖业者范围、设施设置、规格及其他应遵行事项」10月1日正式上路,包括自助餐或便当店等,只要未设置回收设施即开罚,最重可处以30万元罚锾。

台中市环保局指出,目前全市使用纸餐具供消费者内用的自助餐、便当店,受列管业者总计有306家,稽查人员近日前往了解,全数都已完成设置纸餐具回收设施,业者也都加入「纸餐具循环友善店家」行列。

环保局表示,依照明天将上路的「应设置纸餐具回收设施之贩卖业者范围、设施设置、规格及其他应遵行事项」规范,只要提供内用并使用纸餐具盛装餐点的业者,店内除必须设置回收设施,并应标示「纸餐具回收处」及「回收标志」等字样,若未依规定设置将依《废弃物清理法》裁处,可处6至30万元。

环保局指出,为确保业者权益,9月24日特别举办法规说明会,针对纸餐具循环友善店家加强宣导;也呼吁民众在店内用餐后先将食物残渣等厨余投入「厨余回收桶」,并将纸杯、指碗盘等餐具做「清理、分类、堆叠」的整理步骤,再丢入「废纸餐具回收设施」,落实分类回收。

环保局也提醒,若是表层有涂抹塑胶淋膜的废纸餐具则属于复合材质,回收时归属为「废纸容器类」,民众勿与「纸餐具」跟「一般纸类」混合回收。目前台中市已有707家业者响应加入「不塑商店」,提供民众自备餐具优惠,也呼吁消费者多多自备容器,减少一次性餐具垃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