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餐便当店应设「纸餐具回收设施」10/1上路 不配合最高罚30万

▲▼纸餐具。(图/记者许展溢摄)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为落实纸餐具回收,减少废弃物产生,原7月1日起自助餐店及便当店「应设置纸餐具回收设施」,环保署今(21日)表示,将延至10月1日起,届时若没有设置,将开罚6万至30万元,目前已有8成业者落实配合。

环保署今公告,「应设置纸餐具回收设施之贩卖业者范围、设施设置、规格及其他应遵行事项」,并自110年10月1日实施,只要内用有提供座位消费者现场食用以纸餐具(包含)盛装餐点贩售之自助餐店及便当店,即须装设供纸餐具回收所用之资源回收设施、采取必要之回收宣导措施及交付回收对象回收,以改善纸餐具之分类回收情形

环保署表示,为强化及明确规范贩卖业者所应负之回收责任法规实施后,业者应备有具分类、堆叠功能之纸餐具回收设施,并于该设施明显处标示正方形「回收标志」 及「纸餐具回收处」字样,其图样文字应保持完整,并清楚可见,无限制字型样式字体大小

环保署指出,营业处所可采取如张贴回收宣导海报标语、播送回收语音等回收宣导措施,以提醒消费者落实回收;最后须将经分类、堆叠之纸餐具交付可回收纸餐具之回收业者、古物商、拾荒者、资收个体业者等回收对象回收,让纸餐具不跟纸类混合回收或当垃圾丢弃,以减少废弃物产生,并增加回收处理效能价值。另考量业者需有充分时间因应法规订定,以调整相关设施,因此将本公告生效(实施)日期由原订今年7月1日延长至今年10月1日。

▲环保署指出,目前有8成约3200家业者配合落实。(图/记者许展溢摄)

环保署强调,现阶段都还在辅导期间,业者应尽速配合法规的公告施行期程,做好因应措施,落实纸餐具「清理、分类、堆叠」,以减少后端回收人员为分类而接触回收物的机会。若不想被管制之业者,可主动将内用纸餐具改为重复清洗之环保餐具,或鼓励民众自备环保餐具提供优惠措施,响应环保新生活

环保署受访进一步说明,列册对象全台共3500家,目前有8成约3300多家业者配合落实,其他业者10月起若不配合设置回收设施,可开罚业者6万元以上,最高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