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線型人行道禁停車 台中大執法最高開罰1200元

台中市政府在道路划设标线型人行道,常遭汽机车违规停放,台中市交通局今天宣布,将会同警方展开大执法,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最高可处新台币1200元罚锾。

交通局长叶昭甫表示,人行道提供行人安全、无碍及舒适的通行空间,但常有车辆违规停放人行道,而不愿停放合法停车格位,迫使行人需绕道行走车道上,影响行人通行安全与权益。

交通局指出,汽机车违规停放占用标线型人行道,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可处最高1200元以下罚锾,交通局与警察局加强取缔及违规停车,依违规热时、热点加强取缔。

交通局说明,台中市扩大标线型人行道,商圈业者与社区民众肯定标线型人行道的效益,在建置实体人行道有空间限制的人行道区域,能运用标线型人行道发挥守护行人通行的功用。

叶昭甫进一步表示,近来受民众与观光客瞩目的标线型人行道,以西屯区逢甲商圈「福星路(逢甲路至福星北路)道路交通及人行环境改善工程」为例,绘设标线型人行道后,绵延绿色的标线,被称为像「清凉薄荷牙膏」。

叶昭甫说,有了标线型人行道,行人不必再与车争道,行走时有「线」可循,但因应驾驶人仍有违规行为,交通局与警方针对人行道违规停车与违规临时停车加强取缔,提醒驾驶人不要图一时方便,荷包失血,得不偿失。

台中市交通局长叶昭甫。记者赵容萱/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