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保丽龙杯碗 台南市首度开罚1200元

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条例」4月1日正式上路,环保局稽查人员23日开首张罚单1200元。(图/资料照片

地方中心/台南报导

台南市政府从4月起全面禁止使用保丽龙餐盘杯具,环保局稽查人员在22日对湾里一家面店开出第一张罚单;先前环保局人员稽查时,就曾经劝导过店家不能使用保丽龙杯碗,但店家却置之不理,稽查人员再次上门即开出1200元罚单;店家抱怨卖一碗面仅30元,大叹真是「钱歹赚」!

▲台南市稽查人员经3个月劝导商家禁止使用保丽龙餐盘,4月1日起正式开罚。(图/资料照片)

环保局指出,经过3个月的宣导,自4月1日展开稽查,迄今共稽核5,870家商店,开出374张警告单,并持续进行稽查及限改复查行动,22日于南区湾里路复查时,发现仍有一家面店仍然违规使用,稽查人员当场取出2大袋的保丽龙碗具,并依法开出1,200元之处分书。

虽然金额不多,店家仍不断辩解、苦苦求情,直指放在柜台上的是准备要回收的,但稽查人员表示已观察该商家一段时间,先前也曾开过劝导单,期望他们能够改善,未料店家却置之不理,故依现行法令规定,开罚1200元罚单。

尽管不少业者抱怨纸碗成本较高,台南市仍开全国先例,订定「低碳城市自治条例」,率先禁止商店使用保丽龙饮料杯及餐具夜市摊贩除外,其他如百货公司购物中心、超市、连锁便利商店速食店、有店面餐饮业及连锁饮料业等业者,全部都遭禁用;为了全民的健康和响应环保,环保局稽查工作还持续下去。(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