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僥倖逃漏稅!北區國稅局曝「這兩類」列重點稽查

人气美食要注意是否依规缴税,图为示意图,与新闻无关。联合报系资料照

人气美食人潮络绎不绝,若达一定销售额就要缴税并开发票;北区国税局20日提醒,营业人未依规定办理税籍登机,应立即补办,否则除了补征之外还会被罚,为防止业者逃漏税,今年预计清查重点包括媒体推荐小吃及连锁餐厅等两大类。

暑假旅游旺季,让各类冰品、手摇饮、特色小吃、网路推荐美食及夜市之名摊贩人潮满出来,北区国税局今召开例行记者会提醒,为掌握税源并遏止逃漏,将会主动搜集相关资料,办理营业税税籍清查作业。

北区国税局透露,今年重点将会针对报章媒体推荐及连锁品牌的庶民美食两大类,列入清查重点。

依据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又称为营业税法)第28条规定,营业人设有固定营业场所,应在开始营业前申请税籍登记,如果透过网购平台销售商品,销售额达营业税起征点,就应申请税籍登记及缴纳营业税。

北区国税局提醒,一般饮食业每月销售额如达到起征点8万元者,就应该缴纳营业税,每月销售额已达20万元者,就应开立统一发票,若未依规定申请税籍登记者,除通知限期补办外,并得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届期仍未补办者,得按次处罚。

国税局举例,像是营业人甲在今年初经营特色小吃店,网路评分达4.8分,却未依规定在营业前向国税局申请税籍登记,也未开立统一发票,经查获才开始办理税籍登记,短漏报销售额达640万余元,核定补征营业税32万元,并案营业税法处16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