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报移转现值避税 国税局:难逃勾稽

房地合一实价课税去年上路外传可透过高报移转现值方式,避免缴纳高额税负会计师认为,就法律上来看仍属合法,但能省税多少需要再精算;国税局则说,虽然移转现值必须高于公告土地现值,但若高出市场行情价太多,仍会被国税局勾稽查出,不算是节税的好方式。

由于房地合一税的计算方式,可扣掉土地增值税税基,而2年内土增税率是20%起跳,房地合一税率最高可达35%。所以外界盛传,只要买卖双方合意,卖方就可以提高申报移转的土地现值,借此降低房地合一税负。

举例来说,若房地售价2,000万元,适用税率45%,成本为500万元,土地涨价数额300万元,适用土增税率20%,则须缴纳土增税60万元,房地合一税计算方式为(2,000万-500万-300万)×45%=540万元,总税额为600万元。

不过,若将土地涨价总数额拉高至1,200万元,土增税率为30%,卖方须缴纳土增税360万元,房地合一部分则是(2,000万-500万-1,200万)x45%=135万元,合计缴纳税金为495万元,整整比原来的方式减少105万元。

安永会计师杨建华指出,坊间确实有部分专业人士以此方法教导民众「节税」,就法令上来看,这种高报移转现值的方式并无违法,但实际上能否获利,还有待商榷。

国税局则说,过去常有卖给亲属高报的情况,但官员认为现在比较不会有这种情形,因为后手可抵的税变少,可能会造成合约纠纷;即便双方合意订定契约,但国税局也有一套前后手勾稽的系统,会透过实价登录、附近买卖行情查核,若高于行情价太多,也会被国税局抓出来补税,反而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