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运将「闪神撞上路人」私下和解就闪 警方:并无构成肇逃

记者洪靖宜/高雄报导

一名女子在过马路时,却遭到准备要左转的小黄撞上,整个人跌坐在路上司机下车查看后,双方讲好不必请警方来处理,但因为有热心民众帮忙报警,警方赶到现场时只剩下女子留在现场,为了维护双方权益,警方通知小黄司机到警局调查,因此小黄司机并不算是肇逃。

▲身穿白色衣服的侯女被计程车撞上。(图/记者洪靖宜翻摄)

▲侯女整个人跌坐在路上。(图/记者洪靖宜翻摄)

事情发生在4日下午3点多,一名19岁侯姓女子行经高雄中山路兴中路口时,遭到左转的陈姓司机从旁擦撞,事发当下侯姓女子闪避不及,被撞到跌坐在路上,当下双方讲好无需请警方来处理,不过还是有其他热心路人帮忙报案,但员警到现场只有看见侯女,为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于第一时间已经通知计程车司机到警局来调查,仍依规定完成备案手续,由交通分队开立交通事故联单

▲司机见状赶紧下车。(图/记者洪靖宜翻摄)

经过检视侯女伤势左脚轻微挫伤,小黄司机没有酒驾状况,但他感到十分抱歉,并表示当下未注意到有行人在穿越马路,因为是在双方同意无需报警处理下各自离去,因此尚未构成肇事逃逸要件

经检视民众提供影片,初步研判肇事责任计程车司机仍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第2项,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汽車不暂停禮让行人先行通过,处1千2百元至3千6百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