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实现的发财梦...华尔街之狼致富法 在台要填5联单建档

▲「华尔街之狼」电影中,李奥纳多饰演乔登贝尔福因兜售未上市上柜股票而致富,但在台湾恐怕是窒碍难行,图为剧照。(图/翻摄自YouTube)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由李奥纳多主演美国好莱坞电影「华尔街之狼」,主角乔登贝尔福借着其交易经理人身分,兜售「Penny Stock」(低于1美元的未上市上柜之股票)并抽取高佣金,甚至因哄抬「垃圾股」的股价而致富,并创立投信顾问公司,但最后遭到联邦调查局逮捕。可惜的是,其电影情节并不适用于台湾,因为台湾对未上市上柜股票的法规制度较为严谨,因此其交易量冷清许多。

虽然不少人梦想成为「台湾版华尔街之狼」,不过恐怕是窒碍难行。根据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任何买卖未上市、未上柜股票的代征人,若依照现行台湾规定,交易经理人必须填写证券交易税一般代征税额缴款书(限私人间直接买卖有价证券者使用),代征并缴纳证券交易税、完成代征义务。另外,依证券交易税条例第3条规定,只要买卖交割当日,按规定税率千分之3课税后,并将证券交易税一般代征税额缴款书交到财政部就算是完成了代征义务,不须再向国税局申报证券交易税。

换句话说,虽然台湾的交易人无须另向稽征机关申报,但其申报表格资料全部都得递交给财政部并建档,不论是出卖者或代征者的身分、出售的每股价格股数、股票移转是否属赠与或是遗产,都须纪录

台北国税局也进一步说明,证券交易税一般代征税额缴款书是5联单金融机构收到代征税款盖章后就会留存1份,而代征人、出卖人、缴款人也都会各留1份,财政部旗下的稽征机关也会留存1份,并且会在国税局内登录建档。

综观来看,台湾对于未上市上柜的股票交易规范,其法规、制度都较华尔街之狼的时空背景更加严谨,且还有5联单的规定,因此台湾金融市场对于「Penny Stock」兴趣缺缺,鲜少有大量的公开交易。▼财政部针对非上市上柜的证券交易税一般代征税额缴款书。(图/翻摄自财政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