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华尔街之狼」遭起诉 罗栩亮4人法院裁续押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台版华尔街之狼」罗栩亮、陈功源黄泳学黄馨仪等4名在押被告在23日遭检方起诉后,移审台北地方法院,24日法官认定4人有逃亡之虞,裁定继续羁押。

▲台版「华尔街之狼」兆良科技负责人罗栩亮遭检方起诉法官今日裁定续押。(图/资料照)

罗栩亮在2011年找钟兆平等人以200万元成立兆良公司,并对外佯称有先进的生医器材材料开发技术,2014年找来不知情的名医外国使节到五星级饭店记者会,对外塑造名人背书假象,再宣称与宏都拉斯签署为期3年、高达5亿欧元医疗合作备忘录,借此在外贩售未上市的股票,其以「股票换钞票」的吸金手法,宛如电影「华尔街之狼」情节不法获利高达2.5亿元。

检方侦办后昨日一口气起诉罗栩亮、陈功源、黄泳学及黄馨仪等4名在押被告与其他共犯等19人,依违反公司法、证交法特别背信罪起诉并移审台北地院,法官在召开接押庭后认定罗栩亮等4人犯罪金额超过1亿元且有逃亡之虞,因此,在今日裁定4人续押,其中陈功源还因有串证之虞遭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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