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傻了 信用卡掉了不是最危险
(信用卡诈骗极度集中在虚拟线上交易、且年年成长幅度惊人,去年已跳增到台币22.47亿元 )
大家都有相似的经验:一时恍惚钱包掉了或被扒手摸走了,担心死了钱包里的信用卡会被人盗刷,会被坏人拿去做坏事。根据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的统计,自民国103年迄今,信用卡被误用到诈欺行为,超过九成五是透过「MOTO/EC」管道,白话说,没有经过持卡人授权的「非」面对面交易。反而因为信用卡遗失或被窃而导致诈骗,加总占比仅2%。
由于信用卡仍是台湾民众的主要非实体货币交易工具,没有经过持卡人授权的「非」面对面交易的诈骗管道,自103年占比的84%,已是各项诈骗手法的第一名,金额和占比还逐年上扬,及至107年已飙升到95.27%,不仅占比极度集中,诈骗金额超过22.47亿元,相对上信用卡遗失或被窃而导致诈骗的金额,全年还不到5000万元。
银行主管分析,没有经过持卡人授权的「非」面对面交易,主要是电子商务的线上购物、社群媒体购物,数位货币或游戏等虚拟交易,这些都不必有买家和卖家的面对面确认;另一部份的「没有经过持卡人授权」,不一定都只发生在线上,现在信用卡发卡公司会提供卡友某个金额之内的「帐单免签名」,即是持卡人交易当下没有授权的现象。
对于这类信用卡诈骗手法,银行主管说,由于每笔金额在台币几千元、或如虚拟信用卡额度在2万元以下,或许民众一旦不幸发生,感觉受骗的金额并不大,个人没有痛感,实际上加总整个市场规模全年会到将近23亿元,也是十分惊人的数字。
联合信用卡处理中心对于我国持卡人于各产业别的受诈欺型态,主要分为8 大类:(1) 遗失卡:卡片遗失而被盗用。(2) 被窃卡:卡片被窃而发生盗用。(3) 未达卡:邮寄新、换卡遭拦截而发生盗用。(4) 冒用申请卡:使用未经本人授权申请之卡片。(5) 伪卡:使用未经发卡机构授权制作之卡片。(6) MOTO/EC:未经持卡人授权之非面对面交易。(7) 多刷帐单之诈欺:商店利用持卡人卡号等资料伪造交易。(8) 其他:不属于上述标准诈欺类型者。
该中心的统计资料来源,为各发卡机构通报的诈欺金额,由于诈骗发生银行会通报检调单位,所以统计中的诈欺金额,并非国人的实际损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