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摊前睡觉被「拍脸叫醒」起床气炸裂打死他 判7年8月赔246万

▲台中一名罗男被朋友魏男叫醒,一时暴怒将人打死,刑事判决7年8月,民事部分判246万元。(图/翻摄Google Maps)

记者许权毅/台中报导

台中市一名罗男与魏男是朋友关系,去年4月4日罗男在丰原区一处槟榔摊前小睡,被魏男拍打脸颊叫醒,2人随即发生肢体冲突,罗将魏摔倒在地,并用脚踹其头部,魏男经抢救2天死亡。刑事部分判处罗男7年8月后,民事部分近日出炉,判罗要赔246万5132元。

检警追查,魏男事发当晚8点多,见罗男在槟榔摊前小睡,以拍打脸部方式叫罗男起床,2人发生争吵,并且在路口发生冲突,罗男朝魏男头部攻击,导致魏男送医后死亡。

检警认为,罗男虽无要致魏男于死,但攻击头极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致死,罗男仍基于伤害犯意动手攻击。魏男遭殴打后,大脑有创伤性出血、左颧骨骨折、上颔骨骨折等情况,事发后2日,仍不幸死亡,罗男今年7月被依伤害致死判处7年8月徒刑。

民事求偿部分,魏男2名儿子各自求偿200万元,并且有医疗费5132元与丧葬费6万元,合计406万5132元。罗男则说,是魏男先动手打人,不知道为何人送到医院就过世了,对于丧葬费与医疗费用不争执,但慰抚金金额过高,没有能力赔偿,且刑事部分已经被判决7年8月。

法院考量,魏男与罗男无纠纷、仇恨,因罗男一时气愤,造成魏男无端遭杀害,导致家属天人永隔,造成永久无法抹灭之伤痛,考量家属已经各自受领90万被害补偿金,判处各自赔偿120万,总计可获赔246万51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