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接触同案证人柯交保限制条件掀争议

北检侦结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涉京华城与政治献金案,北院27日裁定交保,柯完成交保后返家,妻子陈佩琪(左)出门迎接,受访时陈紧贴身边,柯则露出久违的笑容。(邓博仁摄)

北检26日依贪污等罪起诉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等11人,并将柯等5名在押被告移审,北院开庭后27日凌晨裁定5人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并附带不得接触同案被告、证人的限制条件。引发相当争议,柯文哲与侦查中曾被传唤作证的妻子陈佩琪,难道回家后得分居?合议庭27日下午紧急补充裁定,明确说明「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

柯妻陈佩琪检方侦查中曾列为证人,另柯涉及的财产来源不明罪另案侦办中。由于夫妻共同生活接触属常态,加上柯是民众党主席,因党务接触党工也是必然,合议庭原本谕知交保的「不得接触同案被告、证人」的限制条件昨日凌晨出来后,外界质疑,难道柯不能与妻子相处?也不能与民众党秘书长周榆修接触?引发争议与话题。

民众党立委黄国昌昨于党团记者会上表示,检方一方面对民众党党公职铺天盖地的约谈,让党公职变成证人,接着还特别跟法官要求,柯文哲不能接触任何证人。现在证人清单中有80几人,等同要求柯文哲不能与这些人接触,这是哪门子办案?

随后黄国昌也指向党团主任陈智菡,强调陈也是痛苦的被害者,因为陈也是证人,不能去看主席,眼泪都快掉下来。黄国昌说,所幸起诉书中,没有一个证人叫陈佩琪,如果真的有,台湾司法将会闹出大笑话,因为实在太荒谬。

他说,法院要求柯文哲限制住居,但若不能接触陈佩琪,等于是柯若要回家,陈佩琪就得要自己去外面找地方住,「柯文哲可以回家,但家里没人」。虽不知这是不是检方想要的结果,但依法论法,只能说还好证人清单没有陈佩琪。

合议庭知悉后,昨日下午迅速补充裁定:「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之行为。」以函文通知检察官、辩护人及被告。

依合议庭的补充裁定之意,柯文哲等获交保的5人,因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须是可接触同案被告、证人,其他情形就都不能接触,如果违反可撤销交保再度「羁押回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