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率100% 新北6儿童体适能馆未订定书面契约

新北市消保官日前至新北市6家儿童体适能馆业者进行公安联合检查,其中未订定书面定型化契约供消费者审阅部分,6家业者皆违规,不合格率高达100%。(新北市消保官提供)

新手爸妈愈来愈重视幼儿的感觉统合发展,儿童体操或体适能馆已成为热门的消费场所,为确保幼儿运动消费场所安全,新北市消保官日前至新北市6家儿童体适能馆业者进行公安联合检查,其中未订定书面定型化契约供消费者审阅部分,6家业者皆违规,不合格率高达100%。

查核项目包括业者「是否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是否贩售礼券」、「是否订定书面定型化契约」、「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及「消防安全设备及防火管理」等,结果有4家业者公共意外责任险投保金额不符规定、2家业者的消防安全设备不合格、未检修申报或火灾受信总机灯号异常不符规定、2家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未完成申报,且6家业者皆未订定书面定型化契约供消费者审阅,不合格率高达100%。

消保官指出,儿童体适能馆属于新北市政府公告「新北市消费场所应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之投保范围及最低投保金额」中类序六之室内体育场所,新北市经营室内体育场所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最低保额为每一个人身体伤亡600万元、每一事故身体伤亡1500万元、每一事故财产损失300万元、保险期间总保险金额3800万元;本次4家未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或投保金额不符规定的业者已违反新北市消费者保护自治条例第31条规定,将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并命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者,得连续处罚。

消保官并呼吁新北市辖内室内体育场所业者应依公告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以确保事故发生时消费者可充分、迅速得到补偿,亦可减轻业者赔偿负担。

另在消防安全方面,有2家消防安全设备、防火管理或防焰物品不符规定,其中消防安全设备或防焰物品部分将依消防法第37条处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之罚锾,而防火管理部分,违反第13条第1项规定未由管理权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订定消防防护计划,或违反同条第3项规定未订定施工中消防防护计划者,将依消防法第40条第1项规定处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之罚锾,并得连续处罚。

另违反第13条第4项规定,未由管理权人将同条第1项及第3项之消防防护计划报请建筑物所在地主管机关备查,或未依各该计划执行有关防火管理上必要之业务等态样,皆已通知业者限期改善,倘该业者逾期不改善或复查不合规定者,将依消防法第40条第2项规定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之罚锾。另受检业者有5家未依建筑法规定完成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后续将以建筑法相关规定办理。

消保官表示,家长带着孩子至儿童体适能馆消费时,应特别注意确实详阅儿童体适能馆有关的安全规范或听从现场教练或指导员对于之指示,以避免孩子受到伤害;并注意儿童体适能馆有无投保公共意外责任保险。消费者如有儿童体适能馆业者相关消费问题,亦可拨打1950全国消费者服务专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