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王定宇等批和平封院提告求償 邱淑媞敗訴
前台北市卫生局长邱淑媞不满王定宇、王瑞德、张裕泰在电视节目上指控她有关SARS期间和平医院封院相关决策,向3人提起民事诉讼,求偿共新台币140万元。士院判决邱淑媞败诉。
邱淑媞主张,她于民国110年1月22日针对卫生福利部桃园医院院内群聚感染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事件,于自己脸书社群页面发表评论,因屡遭网友以台北市和平医院SARS(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封院事件洗板,她已于贴文一并贴出澄清的文件资料。
邱淑媞表示,立法委员王定宇、媒体人王瑞德、前和平医院急诊主任张裕泰自110年1月25日起于电视节目「新台湾加油」节目发表不实言论对她进行攻击,足以贬损她的社会评价,分别向王定宇、张裕泰、王瑞德求偿新台币100万元、20万元、20万元,并于3大报刊登澄清启事。
张裕泰指出,是对自己亲身经历所做的适当评论;王瑞德表示,当时在和平医院外指挥所属记者进行全天候采访工作,亲眼目睹和平医院内医护人员的困境;王定宇说,他的言论是基于监察院报告、公共电视制作纪录片、行政院卫生署函文、证人证词、各媒体报导、国家人权委员会新闻稿的内容,有相当理由确信其言论为真实。
3人主张,邱淑媞身为当年和平医院封院事件的主管单位,本应受到社会大众的评论检视。他们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表达立场和见解,非属情绪性或人身攻击性的谩骂言语,是基于善意所做的合理评论。
士林地方法院指出,本件因110年1月间卫生福利部桃园医院发生COVID-19群聚感染疫情,令社会大众联想起SARS疫情期间和平医院封院事件而引发舆情讨论,三立电视台「新台湾加油」节目遂邀集王定宇等来宾出席共同探讨此议题。
士院认为,3人讨论主题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与出自他人窥探隐私、闲论八卦目的而恶意散播不实言论情形有别,消息来源乃经相当合理查证程序,又未具有明知或重大轻率恶意,言论自由应受到最大程度保障,无不法侵害邱淑媞名誉权,判决邱女败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