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房客网路评论 房东呛「穷鬼没出息」挨告结果出炉
黄姓女房东谩骂蔡姓房客被台南地院判赔1万5000元。(本报资料照片)
服务业强调「以客为尊」,但在台中经营短期出租房屋的黄姓女子,仅因不满台南蔡姓男子住宿后,在网路订房平台留言「睡眠的房间有很大改善空间」,竟然谩骂对方「恶房客」、「烂人」、「穷鬼没出息」,还诬指蔡男免费超时停车。蔡男气不过提告求偿50万元,台南地院以黄女法治观念淡薄且没有表示歉意判赔1万5000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蔡男透过网路订房平台Airbnb于去年12月26日至27日,入住黄女位于台中市西屯区一栋公寓大楼内的出租房屋;入住结束后,他依自身感受在网路订房平台留言「环境很漂亮、看起来是很有品味的房东,但睡眠的房间有很大改善空间。」
不料,留言内容竟引发黄女不满,接连在订房平台上留言辱骂蔡男「不知好歹」、「恶房客」、「烂人」、「穷鬼没出息」、「谁遇到你谁倒楣」、「不知好歹的烂人」,还诬指对方免费停车到第2天下午3、4点才取车,甚至打电话留言、威胁要找出他家的地址、要玩他、搞他。
蔡男还说,此事发生后,他因心理压力承受不了,几乎每天都不明原因全身疼痛、身体僵硬、睡眠障碍,平均每个月要回诊1至3次;医师告知心理压力影响导致免疫力失衡需要长期治疗,就诊纪录则登载他罹患僵直性脊椎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扁桃腺炎、睡眠疾患,于是提告求偿精神慰抚金35万元、未来医疗费用15万元,合计50万元。
黄女则反驳指称,她于2017年底加入网路平台成为房东后,至今有98则评价,但蔡男是唯一作出该评价的人,让她觉得被诽谤;同时,之前的发文已经删除,留言也仅一般特定大众或第三人可见,但因对方留言帐号并没有显示相片及代称,不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
不过,台南地院仍认为,黄女留言的内容,恐怕会让蔡男被其他出租业者误解是奥客,未来不愿将房屋租给他;黄女为维护自身营业利益,以虚伪事实诬指蔡男,且以逾越社会生活所能够容忍程度的方式谩骂及恫吓,法治观念淡薄,事发后仍否认侵害名誉权,未对她所为产生任何歉意,但因蔡男请求35万元慰抚金过高,应以1万5000元为宜。
至于蔡男由于没有提供精神科诊断等证明,无法证明其身体状况与此事有关,法官也没有裁准赔偿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