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客不缴房租 房东深夜催缴「按铃+拍铁门」反挨告

吴姓房东去年9月向邱姓房客催讨欠缴房租,竟被提告强制罪。(示意图达志影像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吴姓男子向邱姓女房客催讨积欠房租,但邱女屡催不缴且电话也不接,去年9月某日深夜到邱女门外电铃、敲门,邱女竟以扰人清梦为由对吴提起强制罪嫌吴则驳斥是邱女硬以押金扣抵房租违反租约规定,邱女还声称要续住2个月,桃检认为吴按铃、敲门虽造成邱女作息不便,但未达到强暴程度,证据不足,23日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根据邱女指控,她去年8月房租逾期未缴,41岁的吴姓房东多次催缴未果后,竟于9月12日凌晨1时许连拨4通电话,但她都未接,凌晨2时还带人到门外按铃,持续长达30分钟,妨害她休憩睡眠权利与居住安宁之自由。

吴姓房东指称,邱女欠缴8月房租,多次联系都说要从押金扣抵,但租赁契约经明定不能如此,经他拒绝后邱女仍坚持,多次联系邱女都找不到人,当天担心邱女安危才在凌晨请员警陪同下到场查看,当下曾询问员警是否可以按铃才按电铃,但房屋内无人回应,后来邱女报警才离开。

桃检勘验双方LINE的对话纪录,发现吴凌晨1时多先传讯息要邱女缴房租,对方则回应用押金扣抵,不要扰人清梦等语,邱女还提供录影画面中,有间歇性长按门铃声,持续约2分多钟,还有拍打铁门声音佐证,因听见外面有交谈声,害怕房东携带武器对她不利,所以未开门。

检方认为,吴按门铃时间虽非妥适,当天在门外也无进一步对她出言打算对生命身体、自由等有侵害行为,且事发后邱女还要继续住2个月,因为押金还在房东那边,与强制罪中对人施以攻击威胁,因而致使心生恐怖心,借此强致被害人作为或不作为的「强暴」、「胁迫」要件有别,可见吴的行为客观上并未让邱心生畏惧,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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