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被放鼻胃管!失智症患者可以簽「預立醫療」嗎?醫師這樣說

朱智邦主治医师鼓励失智症患者或家中有失智长辈,尽早为自己未来做规划。 图/健康医疗网

刘阿姨是一位中度失智症患者,稳定在门诊接受追踪与治疗,家人在门诊时看到病人自主法有关预立医疗的介绍,询问阿姨是否可以执行预立医疗咨商与签署?诊间医师在评估过后,认为阿姨虽然失智已达中度,但只要给予够多的时间与鼓励,仍然可以表达自己简单想法,因此决定帮阿姨开启预立医疗咨商,尝试签署预立医疗决定。

病人自主权利法 这些条件可合法放弃积极医疗

咨商当天,在医疗团队与家人协助下,阿姨表达了自己在状况不佳状态下不想要被执行维持生命治疗或是置放鼻胃管,并完成预立医疗决定的签署。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心身医学科主治医师朱智邦说,病人自主权利法于2019年1月6日开始实施,除了末期病人以外,不可逆转昏迷、永久植物人或是极重度失智症,都纳入可以合法放弃积极医疗,改采安宁照护的范围。

避免过度医疗所造成的痛苦 以达到善终

而可以放弃的积极治疗,也从过去的心肺复苏术及定义模糊的维生医疗,转为更明确表列的维持生命治疗以及人工营养及管灌喂养。朱智邦主治医师补充,过去较有争议的鼻胃管、点滴、抗生素,在符合条件的病患都可以放弃或是撤除,缩短痛苦的濒死过程,更避免过度医疗所造成的痛苦,达到善终目标。

意愿人需意识清楚完成决定 及早规划做准备

然而病人自主权利法适用条件,除了身体状况符合以外,更需要在意愿人意识清楚的状态下,事先完成预立医疗咨商及预立医疗决定。对于失智症患者而言,这代表着某种时间的限制,一旦病人退化到难以表达自己意愿的状态,无法完成病人自主权利法的要求,在许多医疗决策上,便难以达到善终。

失智症认知功能退化是不可逆的,因此,朱智邦主治医师鼓励失智症患者或家中有失智长辈,尽早为自己未来做规划,及早进行预立医疗照顾咨商与签署预立医疗决定。

本文转载自《健康医疗网》,原文为:失智者可以签署预立医疗决定吗? 医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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