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民间设置太阳光电抗空污 中市府再加码千万元

经发局张峰源(左2)视察太阳光电设置情形。(图/台中市政府提供)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台中市政府为了改善空气品质,鼓励企业民众设置阳光电,发展绿能节能减碳,市府前2年都编列570万元经费,今年再加码近千万元,总补助经费提高至1540万元,希望扩大民间参与范围,促进台中太阳光电发展。

经发局长张峰源表示,市长卢秀燕上任后,全力发展绿电,同时加强稽查中火等大型违法空污排放,其中光电倍增计划,以2014至2018年太阳能装置量增长108MW(百万瓦),原订2022年达成,已于今年提早达标。

年度太阳光电补助类别包含自用型每KW补助1万8千元,每案补助上限最高为30万元,并联型每KW补助5千元,每案补助上限最高为15万元,公民电厂每KW补助1万元,每案补助上限最高为100万元;阳光社区每KW补助5千元,每户补助上限最高为15万元。

张峰源说,市府推动太阳光电,由机关带头做起,目前将闲置公有房舍屋顶设置太阳光电,如捷运公司将在轨道维修厂屋顶设置太阳光电系统教育局也在风雨操场搭设太阳光电板;此外,民众也可加入中央「绿能屋顶全民参与推动计划」,由市府遴选营运商,民众可出租屋顶,供营运商设置太阳光电,并收取一定比例回馈金。

市府已于西屯区地区遴选出营运商,并已有许多成功合作个案,例如南屯区清真寺设置19.53KW、丰原丰南街社区大楼设置20KW等,其他区域预计会在上半年办理营运商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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