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加码补助设置太阳光电 工厂类建筑物最高50万元

新社光国公司厂房。(中市政府提供)

丰原八方夜市设备登记照。(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推动绿能改善空污,以103至107年太阳光电装置量增长108 MW(千瓩)为准,提出111年光电三倍增计划,截至今年1月,光电累积装置容量已达352.5MW(千瓩),达成率99.8%。为鼓励民间企业进一步设置经发局今年将针对工厂建筑物加码补助,每案最高可达50万元,朝光电四倍增465MW目标迈进。

经发局长张峰源说,市府推动太阳光电政策机关带头做起,102年订定「台中市市管公有房舍设置太阳光电发电系统标租作业要点」,并在去年9月修正标租作业要点,让太阳光电设置地点从公有厅舍屋顶扩大到公有建物及屋顶、公有土地学校公园球场停车场闲置空间

根据台电最新数据,截至今年1月,台中光电累积装置容量已达到352.5MW,距离原订定目标353.3MW只差不到1MW。

市长卢秀燕今日于市政会议上肯定市府团队的努力,将滚动调整并订立新目标,提高为「光电四倍增」,希望明年底前,太阳光电累积装置容量达到465MW,全力朝2030年达1GW(十亿瓦)愿景前进。

张峰源指出,台中共有42座公有市场,目前梧栖第一市场等7座公有市场已设置太阳光电,今年起推动「绿能屋顶」计划,将直接遴选适当营运商协助民众设置太阳光电,相较原本受理申请案后再逐案招标有助提升服务效率预计今年将再新增11处公有市场装设完成,包括梧栖第二市场、沙鹿市场、清水第一市场等,让太阳能发电比例攀升。

另针对用电大户,市府依照「台中市发展低碳城市自治条例规定,分三阶段公告,自公告日起 3年内需完成装设契约容量10%以上的再生能源,或采节能措施、购买绿电凭证方式办理全市统计共507家用电大户需配合实施,促进绿能发展。

经发局强调,为鼓励企业与民众加入设置太阳光电行列,共同为绿能节能减碳努力,市府继107年、108年编列570万元、去年编列1,540万经费,补助民间设置太阳光电;今年持续加码,总补助经费提高至1,890万元,补助类别包含自用型每峰瓩(kWp)补助1万8仟元,每案补助上限最高为30万元、并联型每峰瓩补助5000元,每案补助上限最高15万元。

另外,符合工厂资格的申请对象,每峰瓩则补助5仟元,总装置容量100峰瓩(含)以下者,每案最高补助30万元,总装置容量101峰瓩(含)以上,每案最高补助50万元。相关补助计划详情请至经发局网站(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查询,或拨打04-22289111#31424洽张小姐经费有限,欢迎符合资格者尽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