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线‧上-物价翻涨 民众可望少「税」点

财政部针对综所税免税额、标准扣除额、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身心障碍特别扣除额、课税级距金额及退职所得定额免税金额,如遇消费者物价指数(CPI)较上次调整年度指数上涨累计逾3%,将采指数化自动调整机制,以避免物价上涨而加重综所税纳税义务人税负。

113年度各项免税额、扣除额适用的平均CPI(计算期间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止),截至2023年4月底止的上涨幅度为4.74%,如果截至10月,上涨幅度仍维持3%,即可循相关机制调整,减轻纳税义务人税负。

财政部2017年起公告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费用,倘纳税者家户得扣除的免税额及扣除额合计数小于家户基本生活所需费用总额,差额部分得自综合所得总额减除。

以2022年度为例,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费用金额调高至19.6万元,预估适用户数230万户。

2018年度起,财政部也实施所得税制优化方案,大幅调高综所税四项扣除额(标准扣除额、薪资所得、身心障碍及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让逾542万申报户受益,减轻薪资所得者、中低所得者及育儿家庭租税负担。

财政部统计,若依110年度综所税结算申报统计,已有305万申报户(占总申报户47.4%)不必缴税,且以111年度为例,如果单身者年薪42.3万元、双薪家庭年薪84.6万元、双薪四口之家扶养两名5岁以下子女年薪127万元,均不必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