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预告 房地合一税收至少10%用于住宅政策

政部本次是修正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税课收入分配及运用办法第三条、第六条。修正原因则是因应未来政策方向及预算筹编弹性,并兼顾住宅政策及长期照顾服务二项业务推动的财源需要。

依新修条文,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税课收入扣除由中央统筹分配予地方之余额,用于住宅政策及长期照顾服务支出之分配,由行政院视各该用途业务需求及财务状况统筹调配;且任一用途之获配金额,不得低于余额百分之十。

房地合一课征所得税税课收入用于住宅政策及长期照顾服务支出的受配机关,分别为内政部及卫生福利部。

房地合一税原本就是用于「住宅政策」及「长照支出」;但房地合一税上路以来,税收全数挹注长照基金,引发立院质疑,并要求财政部提出报告,因此财政部在期限前预告修法,明定房地合一税收「任一用途之获配金额,不得低于余额10%」。

根据财政部统计,自2016年房地合一税制实施以来,截至2022年11月止,累计房地合一税收1,124.61亿元,扣除中央统筹分配款10%后,税收余额为1,012.15亿元,全数挹注长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