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遭除名经调解 民进党:除名无效蔡仁坚仍具党员资格
参选遭民进党除名 经调解 民进党:除名无效蔡仁坚仍具党员资格。资料照
前新竹市长蔡仁坚不满民国103年自行登记参选新竹市长,遭民进党中评会除名,求偿一元并登报道歉。高院去年5月更一审今认为,蔡名誉权受损,判决民进党登4大报道歉1天;经法院调解,民进党今表示,中评会处份无效,蔡仁坚仍具有本党党员资格。
党内人士表示,由于本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是《人民团体法》当中的程序问题,因此在政党法修正之后已不存在类似状况,若依据政党法第17条等规定,民进党以中评会为专责单位处理除名处分,于法有据。
民进党今发布新闻稿表示,民进党于103年9月27日由中央评议委员会决议,将党员蔡仁坚予以除名处分,其决议方法违反人民团体法第14条、第27条但书第2款规定,应属无效,蔡仁坚先生仍具有本党之党员资格。
新闻稿强调,本党向蔡仁坚先生参与创党、长期投身台湾民主运动致以敬意,并期待蔡仁坚先生继续贡献心力,使台湾民主更为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