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仁坚违纪参选遭开除党籍 民进党遭判登四大报头版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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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中执会在2014年提名林智坚新竹市候选人,隔月蔡仁坚也投入新竹市长选战,但随即遭中评会开除党籍;蔡认为民进党未经全代决议将他除名侵害名誉,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决民进党须在《中国时报》等四大报头版刊登澄清声明。可上诉。

蔡仁坚主张,他是创党党员曾担任新竹市市长,2014年他表明愿循党内程序争取提名参选新竹市市长,但党却未依其订定之提名条例所定程序办理,即在同年8月20日中执会决议征召林志坚为新竹市市长候选人。

蔡说,他不得已在同年9月5日自行登记参选,但民进党未经其全代会决议,由中评会以他违纪参选为由,在9月27日对他作成除名处分,不法侵害伊之名誉权,民进党应登报道歉。

审判决民进党须赔偿1元确定,登报部分最高法院废弃发回后,高院更一审认定,民进党除名处分迳由中评会决议,且未经全代会追认,应属无效,且除名在选举期间公诸于外,对蔡仁坚名誉权侵害非轻,判决须在《中国时报》等四大报头版刊登澄清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