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控國台辦涉恐嚇危害罪 今提告宋濤、陳斌華反制
前联电董事长曹兴诚大动作举行国际记者会,宣布对国台办主任宋涛、发言人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记者黄婉婷/摄影
前联电董事长曹兴诚、民进党立委沈伯洋上月被中国国台办列入惩独名单,曹今天大动作举行国际记者会,宣布对国台办主任宋涛、发言人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指控两人违反中华民国「刑法」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罪」,今天将委请律师至台北地院提告。
中共近年加大惩独力道,今年更颁布「惩治台独22条」,10月14日围台军演当天,将曹、沈及其所属民防组织黑熊学院列为「台独顽固份子」,威胁限制出行、企业经营、监禁、杀害等措施,引发各界热议。
曹兴诚则组成律师团,包括郑文龙、刘继蔚、黄思维,自诉状中指出,中国惩治台独分子22条意见具随意性与不确定性,适用标准模糊,制裁措施涵盖从生命、自由到财产,试图透过模糊的台独定义,尤其是利用「域外管辖」、「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缺席审判」等无边界的「长臂管辖」,在国际扩展威胁手段,全面打压台湾人民。
自诉状中强调,惩治台独分子22条意见不仅违反台湾法律,亦公然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及国际法中对自决权与人权的保障。
曹兴诚会中指出秀出中华民国护照,自证国民身份,他批评,中共破坏台海和平稳定,透过军机舰侵门踏户,他现在已经放弃新加坡国籍,重新拿回中华民国护照2年,当然有义务维护台湾民主、主权,反对中共侵略。至于控诉后的法律结果,他则认为是另一回事,但必须表达中国无权恐吓。
对于台湾是否对中共官员有管辖权、曹是否有因威胁而心生恐惧,律师郑文龙指出,陈斌华是透过国台办记者会传播,曹兴诚在台湾看到后还是会怕,即构成「刑法」中的「恐吓危害安全罪」,据最高法院见解,台湾法院对此种案件有管辖权。他说,今天将至台北地方法院递自诉状,若两人没有到案,即可发布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