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开发 空污抵减多元化

环保署指出,无论是新增产业园区开发案,或既有厂商有扩产、增加空污排放,就需要进行环评审查,过去空污抵减项目有限,能动用降低空污政策工具有限,这次修正目的在开发单位可从固定源、移动源及逸散源三大面向增量抵换来源项目。

空保处长蔡孟裕表示,目前环评中开发单位增量抵换大多是以洗扫街为主,这次新增工厂防制设备及制程改善、汰旧换购电动车辆、港区船舶使用岸电、餐饮业装设防制设备及农业剩余资材采用腐化菌等,都可列为抵减项目,大大增加开发单位的弹性。

环保署表示,近期许多国际大厂转向对台下单、台商持续回台扩充产能,加速开发国内产业园区,预期将增加不少空污排放,抵换处理原则修正后将有助于提升空气品质改善工作,对于开发案处于未符合空气品质标准之空品区,未来进行抵换时其抵换量需以增量的1.2倍计算,使开发案营运后不仅对当地空品区无新增排放量影响,还能促使产生更多空气污染物减量效益。

官员举例,新规定中就订出老旧车辆汰换空污抵减标准,其中就包含燃油机车更换成电动车、燃油客车换成电动客车、游览车换成最新环保期别、油电混合或电动游览车等,都可列为全额抵减额度,再相比每年排放状况摊提固定污染源平均使用年限等,以便于开发单位可计算空污抵减量。

新规显示,这次汽油小客车换购电动小客车,可获得全量抵换额度是每辆挥发性有机物57.07公斤,燃油机车换购电动机车每辆可获得全量抵换额度是每辆挥发性有机物27.59公斤,相关数字都可让环评单位在计算空污抵减时,有具体换算额度。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竹科等新园区为了新开发,已在市场上收购换购电动机车的碳权,环保署说,透过政府媒合平台,协助开发单位出资取得民众换购电动车辆空污减量效益,作为抵换额度,以业者出资、出力、政府媒合,达到环境改善三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