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正妹遭友捡尸不起诉还被反告 律师:体液应保留下来
新北市黄姓女子102年6月和施姓友人在家里喝酒,酒醉后疑似遭对方性侵,虽然她提出施男下跪道歉的录影画面作为证据,却被检察官认定罪证不足而不起诉。不只如此,她目前还被施男反过来控告妨害名誉,让她深受打击,只好找来媒体哭诉,希望社会还她一个公道。
黄姓女子有着一头长发,在一张张的生活照中笑得灿烂,可以看出她开朗的个性,但在遭到性侵后,「我每天都觉得自己很脏,在家里不断的拿菜瓜布洗澡。我没有办法接受自己男朋友以外的人,对我做出这样的事情,因为这样的事情对我来讲,是一辈子的阴影。」
黄女因为这件事情,不但心情糟到不行,就连工作都因为长期进出司法机关,因而大受影响。但就算她把施男道歉的影片提交,当时床上的棉被也拿出去当证据,但检察官最后却认定证据不足,给予不起诉处分。原本她想说就这样算了,但没想到事隔2年后还施男反过来指控她妨碍名誉,让她决定把这难堪的案件曝光,希望替自己争一口气。
▲施男下跪道歉影片画面。
在道歉影片中,施姓男子跪在地上,表情严肃,用细微的声音向黄姓女子道歉说,「我自己行为有错。我觉得我自己行为有错。我知道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但影片同时也呈现,黄女的男友气得冲出来拉扯施男衣服,作势要打人。就是这个打人的举动,让检察官认为施男可能是因为压力不得不低头,使得影片作为证据的可信度大幅降低。
此外,本案不起诉的更关键因素是采集不到施男的体液,案发当时所有的相关证物只有一条棉被,但是在棉被上却采集不到施男乃至黄女的DNA,让施男自称不记得做了什么事的主张可以成立。但黄女也指控,是检警的采证过程有瑕疵,不然怎么会连她自己的DNA都没有发现。
律师丁昱仁分析,面对这类案件,最重要的就是体液,不论是棉被上、枕头上或是卫生纸,都是直接的证据,一定要完整的保留下来,而黄姓女子却都没有留下,更不用说他的前男朋友意气用事,不只在道歉影片中打人,事后还有砸车的举动,种种不利因素,让检察官只能给这起案件不起诉处分。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删除请见谅。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删除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