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一拳揍去双眼险瞎 衰男「永久丧失过半劳动能力」怒讨百万

记者黄翊婷新北报导

邱姓男子吴姓男子去年9月7日因为细故发生争执,他一气之下出手殴打,没想到却险些将人打瞎,事后遭提告求偿138万元,虽然他辩称视力问题吴男长年弱视所导致,但接连被3间医院报告打脸,最终还是得为了自己的冲动行为赔偿96万7016元,全案仍可上诉。

▲吴男挨打之后,急忙冲到医院挂急诊。(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吴男在判决书中主张事发当天两人在骑楼处因为细故发生争执,邱男一气之下徒手殴打,导致他头脸部挫伤瘀青红肿、疑似脑震荡、头晕双侧眼眶钝挫伤合并瘀青,右眼视力一度掉到0.02,左眼也只能看到眼前10公分东西,后续接受治疗也无法恢复正常,「我不仅无法继续工作,连日常生活也举步维艰」,因此决定提告求偿医药费精神赔偿费用总计138万元。

邱男则反驳,他的确有在上述时间地点出手殴打吴男,造成眼睛外伤,「但视力问题是他长年弱视的结果,不是我的伤害行为所造成」。

▲吴男的双眼视力严重受损。(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不过,新北地院法官职权询问永和耕莘医院以及双和医院,获得的函复都证明吴男先前没有眼科方面的就诊纪录,挨打之后才去挂急诊,他的双眼确实皆出现外伤性视神经病变并水晶体松脱等伤害,研判应该是遭人殴打所致。

法官也嘱托台大医院进行鉴定,确认吴男一眼视力减退至0.02以下,虽然未达失明程度,但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比例约为53.83%;此外,邱男辩称视力问题与他无关,却又提不出相关证明,最终不采信他的说词,并裁定应赔偿96万7016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