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尿急跌倒「小树枝刺瞎左眼」 衰男讨132万理赔惨败
王姓男子2016年9月间前往大陆广东省旅游,自称因为一时尿急在公园某下坡处方便,却不小心摔倒,导致左眼刺伤,视力降至0.01以下,因此决定向两家保险公司求偿132万元。不过,由于王男对于受伤的时间一下子说是上午,一下子又改口称是下午,加上病历记载与常理不符,最后被高等法院裁定败诉,全案确定。
王男在判决书中主张,2016年9月30日在广东省中山市紫马岭公园内游玩时,一时尿急想就近找隐蔽处方便一下,结果却在某个下坡处因为重心不稳摔倒,左眼遭刺伤,事发当时无人目睹,所以他没有报案,加上现金不足,简单治疗(未在当地进行手术)后就自行返回酒店,直到3日后由澳门搭机返台,才前往嘉义的医院就诊,并接受眼球修补手术。
然而,王男接受治疗之后,左眼视力仍在0.01以下,没有好转的迹象,他在2017年11月备齐相关文件向两间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没想到竟然被故意拖延,拒绝理赔。他声称,就算一开始自觉眼伤情况不严重,错过治疗的黄金时机,但没有人会期待自己的左眼失明,这件事应当属于意外,保险公司应给付132万元。
▲王男受损的视力并未好转。(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但两间保险公司皆表示,王男声称左眼是遭树枝划伤,却没有详细描述事发过程,加上没有其他客观事证可以佐证,就连他的单方面陈述也出现前后不一的状况,甚至不肯配合出示相关病历资料供公司审查;后续公司也曾派员进行调查,发现紫马岭公园从未办过任何文物展览,东侧门也早已封闭多年,他不可能从东侧门进出并在公园内参观展览,整起事件显然有许多疑点尚未厘清。
高等法院法官认为,王男一开始声称事故是在吃完早餐后发生的,但广东方面的病历记载就诊时间为晚间8时,落差相当大,他才改口声称是故事发生在下午,说词前后不一,有重大瑕疵;况且一般人眼部受到外力刺激,都会反射性将眼皮紧闭,因此摔倒后应该会伤及眼眶周围、眼睑或是脸部,然而他只有左眼球破裂伤,其余地方一切完好,如果是被不规则的小树枝刺伤,怎么可能这么精准,整起事件的确有不合理之处,最后裁定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