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出狱3年仍无法赴台投案?媒体人猛轰蔡政府:会有报应

在台湾涉犯女友命案的港人陈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钱案出狱后,至今将届3年仍未来台投案。涉及台湾杀人案的嫌犯陈同佳(蓝色风衣者)3年前刑满于香港壁屋监狱获释。(中新社)

在台湾涉犯女友命案的港人陈同佳,2019年10月因洗黑钱案出狱后,至今将届3年仍未来台投案。协助陈同佳的香港立法会议员管浩鸣透露,陈同佳现在自首意愿不变,只是台湾一直不容许他前往,台港两地政府仍卡在手续问题上。对此,媒体人逆风的乌鸦今(23)日就在脸书上猛轰「不是办不了陈同佳,是蔡政府不办」,引发讨论。

管浩鸣指出,陈同佳去年中离开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后,一直居于偏远地区的深山,等候成行。自首意愿不变,只是台湾一直不容许他前往,台港两地政府仍卡在手续问题上。而我国陆委会仍坚持立场,重申陈同佳为杀人嫌犯且犯案后即潜逃回港,本案并非单纯移送或批出签证问题,须由台港双方就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行使进行沟通,才有陈嫌来台入境问题。

当初提出修订逃犯条例的李家超如今已成为特首,他今年4月参选时曾表示,要处理事件非常简单,台湾当局应立即接受陈同佳投案。而逆风的乌鸦在脸书上表示,陆委会把这件事情上纲到管辖权、公权力的行使,和过去立场并无二致,「看起来好像有道理,但实际上就是胡扯」,逆风的乌鸦说,「台港间刑事互助过去并不是没有前例,其实只要双方谈好人犯押送、移交问题,就无所谓司法管辖权和公权力行使」。

逆风的乌鸦更建议,陈同佳的案子处理方法非常简单,「无论是投案或者自首,在陈同佳有意到台湾受审情况下,只要和陈同佳或港府方面谈好,给他签证(不管是旅游签或其他签证),双方约定一个中华民国的国航班机,台湾先在机上布署执法人员,陈同佳登机的同一时间就马上逮捕、戒护到飞机降落」,逆风的乌鸦认为「这些安排,完全没有甚么司法管辖或者公权力行使的问题」。

逆风的乌鸦最后说,陆委会再谈公权力行使和管辖权,其实就是用一个不可能达成的条件,拒绝行使司法管辖权。蔡政府要的,是港府和台湾签订单次或常态性的司法互助协定,但这样的要求注定不会成真,也注定只要民进党执政一天,陈同佳就不会为他杀人付出代价。逆风的乌鸦感叹「民进党在这个案子的恶劣表现,已经到了我无法用任何形容词形容的地步,这些人会有报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