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今出狱!3年前「石棺藏尸案」港台移交犯人 过程曝光

▲「港女命案嫌犯陈同佳23日将出狱。(图/翻摄微博,下同)

记者邱茀滨/综合报导

「港女命案」凶嫌陈同佳23日将出狱,同时他愿意主动来台投案,却遭我国拒收,但陆委会22日却表示将派检警赴港押回嫌犯,并希望港方提供协助,不料又被「已读不回」。其实,港台移交犯人早在3年前的「荃湾工厦石棺尸案」就有过一次,但由于双方间的司法互助不完善,当时台湾方面只能送交移民署实施递解出境的方法来「引渡」,并在桃园机场移交给香港人员,最后在返港后警方依法进行拘捕。

港台移交犯人的经验,其实早在2016年的「石棺藏尸案」就有过一次。2016年香港荃湾Dan6工厦发生凶杀案,28岁男子张万里向女友表示要找一名男子追讨债务,结果一去不回,张男事后被人发现在工厦内被杀,尸体更被放在一大块水泥制的石棺内,众人发现石棺太重难以移动,随即逃亡台湾。

当时4名香港疑犯潜逃台湾后,港警3月31日就向台湾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要求协助;刑事局接着向移民署确认过后,发现4人在3月11日入境台湾,但由于台港之间司法互助不完善,移民署只能以证件到期,逾期滞台为由将他们递解出境。

在4名嫌犯签证到期前,18岁女疑凶小草」由于害怕被其他3男灭口,在男友的陪同下,在2016年4月10日主动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分局报案,最后更揭发3男的行踪。台警隔天派人送小草到桃园机场,港警早在登机门等待,将小草带回香港。

刑事局于4月11日中午,在3名男疑犯签证到期后,以3人在香港涉杀人罪并潜逃台湾,「有危害我国公共安全之虞」,请移民署提前注销签证,刑事局并拘捕3人。

由于港警不能跨境执法,故当时移交犯人的做法是安排香港航空局管辖班机,台湾警方及移民署专勤队将犯人押到桃园机场,在警方看守下解开手铐,并办理出境手续,台警与港警在登机空桥进行移交犯人,20名港警分别坐在机舱不同位置看守,最后飞机落港后,警方才依法拘捕。这也是香港回归后,港警第一次在台湾押嫌犯回香港过程

另一方面,知名作家老侯22日晚间10点也在脸书提到,民国52年,上海出身的白相人(台语:七逃人)李裁法在台湾犯下杀人案后,潜逃至香港。

而台湾警方当时派出一名上海籍警察,私服潜入香港的上海人脉网,透过私人关系搜查嫌犯;由于台警仅有两天的合法居留期,最终不得不逾期居留,以四天的时间,硬是找出犯人李裁法的所在,并通知香港警方将他逮捕归案,最后顺利递解来台。

如今港府表示,陈同佳23日获释后有意来台投案,港台两边却「不同调」。陆委会确实在22日下午致函港府,表示将派检警赴港,带回港女命案凶嫌陈同佳与事证,希望港方提供协助。而香港律政司22日晚间则回应,任何人在香港因犯罪服刑完毕后都会获释,政府并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将释囚任意继续拘留,「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政府部门都必须依法执行职务,不能随意行使职权。」

总统蔡英文22日晚间6时许在脸书表示,陆委会已经透过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发函给港府,要求港府同意台湾派检警到香港押解陈嫌,「我要郑重澄清,不要被误导,我们从来没有放弃国家的司法管辖权。」

▲陆委会呼吁港府要负起责任,积极回应我方的要求。(图/记者蔡绍坚摄)

此外,香港保安局前局长、现任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也指出,陈同佳获释后,在香港就是「自由人」,陆委会的做法不可行,「是想讨政治便宜,给港府难堪。」她认为此案只能靠凶嫌自愿赴台投案,「台湾允许让陈同佳入境,就可以处理杀人案,没有必要来港搜证及押人。」

针对下午致函港府,但又被「已读不回」,陆委会22日深夜再次与法务部、内政部共同召开记者会,副主委邱垂正强调,发函至今已超过7小时,港府都未有回应,陆委会再次呼吁港府要负起责任,积极回应我方的要求。

邱垂正指出,司法不能有空窗期,港女命案犯嫌将获释,恢复香港律政司所言之「自由之身」,若从此逍遥法外,恐将有逃亡、串供灭证之虞,对被害家属更是情何以堪,伤害永难平复。邱垂正还说,「我方呼吁港府深思,若导致这些后果,港府必须负完全责任。」

不过香港特区政府23日凌晨回应,台湾政府希望派员押解陈同佳到台湾,认为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受。

▲陈同佳23日将出狱。(左图/翻摄自当事人脸书,右图/ETtoday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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