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陈同佳「自首」是假议题 党政人士6看法曝关键:港府企图蒙混 回避司法互助
▲陈同佳即将刑满释放,他透露愿意赴台自首。(左图/翻摄自当事人脸书,右图/ETtoday资料照)。
针对香港政府发表有关陈同佳台湾杀人案声明一事,民进党党政人士21日提出6点看法,强调对方所谓的「自首」其实是假议题,解决这一题立场很简单,就是循「司法互助模式」,香港将陈嫌抓起来,罪证不够的跟台湾要,或是将陈嫌正式交给台湾、把手上握有的证据移交,但是香港政府对于这两个作法,都不愿意也不理会。」
陈同佳在去年2月涉嫌杀害潘姓女友,虽2人都是香港人,但命发地点在台湾,后来更衍生「逃犯条例」争议以及「反送中」运动。
消息人士指出,早在陈同佳「箱尸案」发生之后,法务部已经无数次循正规且正式管道,向香港政府提出循「司法互助模式」,直至今年5月法务部还在处理此案,但港府始终「已读不回」。
消息人士进一步表示,在台湾方面,处理国际相关案件就是透过「国际刑事司法互助法」,依内容第六条(协助事项范围)载明,可以协助取得证据、送达文书、搜索、扣押、禁止处分财产、执行与犯罪有关之没收或追征之确定裁判或命令、犯罪所得返还,以及其他不违反我国法律之刑事司法协助等。
另外,根据第十条(我国受刑事司法互助请求后,应拒绝及得拒绝提供协助之事由)也载明只要提供协助,对于我国主权、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国际声誉,或是其他重大公共利益有危害,法务部应拒绝提供协助。
消息人士强调,根据香港政府声明第五点写道,「香港现时没有法律容许将陈移送到台湾,也没有法律与台进行刑事司法协作。」言下之意,香港政府自己无法处理,而台湾提出透过「国际刑事司法互助法」、「司法互助模式」,却又已读不回,便企图以「自愿自首」蒙混。
对此,民进党党政人士21日上午也提出6点看法,点破个中关键。首先,自首是「假议题」,当事人是通缉中的杀人凶嫌,根本不符合自首要件,「自首说,只是港府回避司法互助的借口。」
其次,加害人跟被害人都是香港居民,港府真的要打击犯罪,就是逮捕凶嫌,检具证据送办,如果能力不足,可以来请求协助,站在打击犯罪立场,「我们愿意提供协助」。
第三、打击跨境犯罪的方式就是司法互助。没有完整的司法互助,形同纵放犯罪,「例如陈嫌当时回到香港的口供、调查证据等等,都对于办案非常重要」。第四、港府跟北京以为这就可以转移没收香港人自由民主的方式,但其实无法达成目的。
第五、当各界都针对林郑月娥的说法提出质疑的时候,国民党跟部分媒体却跟港府口径一致,反过来攻击自己的政府,让人不胜唏嘘。
党政人士指出,最后一点则是我国政府在此一议题的解决立场上,很简单就是循「司法互助模式」,香港把陈嫌抓起来,罪证不足的跟台湾要,或是正式移交给台湾,并且把手上握有的证据也移交,「但问题是,香港都不要,而且已读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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