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婉婷母为保单受益人 没涉案仍可理赔

陈佳富指引找头颅,疑为速领陈婉婷身故保险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嘉义县盐渍头颅案,死者陈婉婷二哥陈佳富,这两年来帮妹妹投保4份意外险金额共计636万元,检警怀疑,陈男可能贪图保险金,涉嫌杀害妹妹,但陈男否认涉案;外界关注保险理赔金是否拨付,保险公司表示,若确定陈男涉案,不会理赔,但也是受益人陈母若没涉案,仍可申请理赔金。

▼陈母也是保单受益人之一,若调查没涉案,仍可申请理赔金。

警方表示,陈佳富在侦讯中坦承,2011年和2012年分别帮妹妹投保4笔意外险,共计636万元,其中去年向国泰人寿投保的300万元保单,受益人是陈男,另外向南山人寿投保,金额分别是150万、155万、31万元的3张保单,受益人则是陈男和陈母两人。

寿险业者说,保险公司处理他杀死亡案件,一般会等警方厘清案情,确认死者和受益人没有利害关系后,保险公司才会给付理赔金。

以头颅案为例,若确定遭收押的陈佳富是为了保险理赔金,将陈婉婷杀害,保险公司不会理赔身故保险金,但陈母也是其中3张保单的受益人,若调查陈母没有涉案,还是可以申请理赔金。

对此,陈佳富投保的国泰人寿、南山人寿保险公司表示,已配合检警办案,不便对案情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