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投保回扣或其他利益,中国人寿保险、太平人寿等潍坊分支机构被罚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开出“罚单”,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中国人寿保险、太平人寿、德华安顾等保险公司的多家分支机构被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潍金罚决字〔2024〕22号)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开发区营销服务部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潍坊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另据潍金罚决字〔2024〕23号、潍金罚决字〔2024〕24号,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开发区营销服务部客户经理贾力军、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开发区营销服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宁皓胜,因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开发区营销服务部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此外,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潍金罚决字〔2024〕19号)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潍坊市奎文支公司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潍坊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其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潍坊市奎文支公司总经理周磊、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潍坊市奎文支公司保险代理人管爱芬负有相关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潍坊市坊子支公司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并且诱导投保人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被罚款10万元。另据潍金罚决字〔2024〕17号、潍金罚决字〔2024〕18号,相关负责人孙桂莲、张亚男,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同样被处罚的,还有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因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并且诱导投保人不履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潍坊监管分局对其罚款10万元。此外,时任该公司本部营服经理(主持工作)刘建建、保险代理人潘园园,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