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烧出隐忧 花县议员建请县府代管无管理组织老旧大楼

花莲县内公寓大楼约700栋,仅3分之一成立管理委员会,县议员吴东升建议县府暂时代管,协助装设基本消防设备,赶在中央修法前,拟定自治条例规范。(罗亦晽摄)

花莲县议员吴东升日前抽查市区屋龄35年以上、6楼以下老旧大楼,发现杂物堆满逃生通道,过期灭火器比比皆是,且很多不属消防局纳管,未设有管理组织,加上住户多是弱势,担心若发生火灾,恐成下个城中城。(资料照/罗亦晽摄)

针对花莲县内老旧大楼弱势住户,消防局表示,若大楼状况危急,无法立即改善消防设备,将协助在重要通道等公共楼层区域,装设独立式「住宅用火灾警报器」。(花莲县消防局提供/ 罗亦晽花莲传真)

高雄城中城大火烧出危老大楼隐忧,花莲县议员吴东升今质询时,建议县府代管市区无管理委员会大楼,或订定自治条例规范。县府表示,因无法源依据无法代管,仅能先行辅导成立,并协助弱势装设独立式住警器,针对自治条例部分,中央已着手修法,届时尚有不足之处,将再订定加强。

花莲县内公寓大楼约700栋,仅3分之一成立管理委员会,吴东升表示,日前抽查市区屋龄35年以上、6楼以下老旧大楼,发现杂物堆满逃生通道,过期灭火器比比皆是,且很多不属消防局纳管,未设有管理组织,加上住户多是弱势,若发生火灾,恐成下个城中城,建议县府暂时代管,协助装设基本消防设备,赶在中央修法前,拟定自治条例规范,超前部署。

消防局长林文瑞指出,针对列管大楼,消防局均定期抽查消防设备等,要求管理单位限期改善缺失部分,然而中央目前正在进行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跟消防法规的修正,除回归市场机制,要求仲介在买卖租借时,确实检视大楼是否有管委会、消防安检合格与否等公告,从源头解决问题,也能让公务人员能依法行使公权力,自治条例部分,应等修法后再评估是否有需要加强的部。

林坦言,由于许多民众心态就是「能省则省」、「有吵就有糖吃」,这对守规矩的住户来说不公平,同时也会变成反面教育,政府财力有限,应用在刀口上,等待中央修法期间,消防局会加强宣导,告诉大楼住户须改善之处。

弱势住户部分,林文瑞说,若大楼状况危急,无法立即改善消防设备,将协助在重要通道等公共楼层区域,装设独立式「住宅用火灾警报器」,其余列管大楼则要求管理组织须改善缺失。

由于5层楼以下住宅大楼由县府建设处管理,针对代管部分,建设处长邓子瑜表示,碍于法令,无法代管,也无法强制成立管委会,不过县府已陆续办理相关宣导,辅导成立管委会,且参与人数日渐增多,代表愈来愈多人重视,待中央修订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法规后,届时将依法要求成立管理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