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15年比陌生人还惨 岳父死也没回来!人妻悲断无情夫
离家15年比陌生人还惨,岳父死了也没有回来,人妻悲诉请求斩断无情夫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与男子阿国(均化名)1995年婚后育有1女,小萱指控,阿国在私立大学任教,却于2003年借口支援外县市课程,并协助新设校区而搬家,一开始偶尔返家,但自2009年起竟都不回来,也未与她及女儿联系,甚至她的父亲过世时,阿国也未来服丧。不满分居迄今已15年,小萱愤而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指出,双方婚后她分担家务,并且养育女儿,全都尽心尽力,阿国却是无故离家。她的父亲在2018去世时,她因无法联系到阿国,只能将讣闻投递到婆婆住处的信箱内,但是阿国仍然没有出席丧礼,这让她深感十分痛心。
双方分居这段时间,阿国对妻女没有关心或问候,漠视她及女儿,阿国也未承担家庭经济责任,足认他有恶意遗弃行为,且双方婚姻已经出现破绽,婚姻基础早已动摇,阿国对此应负起全部责任。
阿国则辩称,他是为了照顾年迈父母,才会搬去同住并非离家,而他2009年下半年起,遭学校违法不续聘,至今没有工作,也无经济能力,他自那时起为了尽孝道,便全程陪伴照顾年迈且健康不佳的双亲,父亲过世后,他目前仍照顾母亲,他想要继续维持婚姻,不想要离婚。
2人的女儿到庭证称,父亲在国她中之后就没有回家,也不知道父亲是去哪里,也没有跟父亲会面过,她的生活及念书学费,都是由母亲提供。
法官认,双方分居迄今逾15年,长期未有互动、往来,且未有积极修补婚姻的行为,堪认双方已无维系婚姻之心意,双方徒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
法官审酌,2人情分已尽,难期待继续共处,感情早就破裂,婚姻基础已动摇,显无和谐之希望。日前依法宣判,小萱依民法第1052条第2项之规定请求离婚,核无不合,应予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