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鱼黑函攻击 堪称高风险行业
被称为「甜心主播」的三立新闻网杨姓女主持人,前年屡遭无声电话、电邮恐吓,台北地检署依恐吓危害安全罪起诉前三立电视王姓男记者。(本报资料照片)
电视女主播在萤光幕前表现专业,人前风光之余,有时会收到男粉丝的爱慕信、或寄不雅照、情趣用品骚扰,甚至遭寄恐吓信、黑函威胁,堪称是被恐吓、骚扰的「高风险行业」之一。
除杨姓女主持人外,近年发生过多起女主播遭恐吓、甚至恐吓取财案件。谢姓男子前年2度邮寄装有腥臭生鱼的包裹给张姓美女主播,张女提告恐吓。但检察官认为邮寄臭鱼尚不构成恐吓,将谢男不起诉。
某电视台秦姓女主播2016年遭前夫找征信社搜证,她赔偿190万元并离婚,但要求销毁影片及照片。不料秦女前公婆却放话索讨婚礼、房租共250万,否则爆料「光碟内容」,让她身败名裂。高院依恐吓取财未遂罪判处秦女前婆婆徒刑8月,不得易科罚金、前公公则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确定。
另2018年11月,曹姓网友不满某电视台政论节目陈姓女主持人评论参选高雄市长的韩国瑜不客观中立,2度在该节目youtube影音网站留言恐吓「我家住你家附近,经常会不期而遇,你心里会安全吗?」曹男被依2个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罚金8000元确定。
《刑法》恐吓危害安全罪,虽为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轻罪,但因该罪为抽象危险罪,只要受「恶害通知」(恐吓内容)者心生畏惧产生不安全感觉,即可能构成犯罪,因此若民众分寸未拿捏好,很可能会吃上恐吓罪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