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中坜厂停滞... 泰丰董事吁20日前启动标售

在12日的董事会上,葛作亮指出,独董赵士懿、郑富月等对于中坜厂售地案公开招标的执行进度,也表示关注,郑富月支持葛作亮的发言,认为应依照股临会和上次董事会的决议,尽快办理中坜厂土地公开招标作业。

葛作亮指出,10月13日南港和泰丰在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达成调解,当时泰丰董事长仍是马述健,双方同意就「处分泰鑫、泰诚股权(或中坜厂土地),依同月15日召开的股临会之决议执行。」

如果董事长执意违反股临会及董事会决议,是不是先骗了商业法院,又利用股临会及董事会制造一场骗局,再骗了股东?!

既然泰丰已于商业法院调解笔录明示,应依该次股临会决议办理中坜厂土地,当天董事会也决议要处分中坜厂土地,葛作亮表示,为何至今未说明处分进度?是否已询价厂商处理公开招标事宜?何时提报董事会遴选招标厂商?所有售地时程应依股临会及董事会决议,均应立即且明确向所有董事提出报告。

葛作亮指出,中坜厂的土地标售,如果延误招标时程,导致买主无法依限完成市地重划细部规划,将造成潜在买主缩手,势必导致泰丰蒙受重大损失,也违反股临会决议托付董事会之任务,所有董事和独董均可能因此涉犯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罪。葛作亮表示,中坜厂标售案的所有前置作业皆已完备,董事会毫无延宕或窒碍难行之理由。葛作亮已在12日的董事会建议由原世邦魏理仕(CBRE)继续办理招标,或尽快重新遴选招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