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期间不快情侣翻脸互告 女方得赔20万元

陈女在网路上骂李男对她心存不轨,桥头地院(见图)审理后判处她须赔偿对方20万元精神慰抚金。(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李姓男子与陈姓女子原本是一对情侣,但后来因为细节翻脸。陈女还用通讯软体Messenger发文说:「想要免费X女生,拜托不要找我也不要害其他女生」、「被你诱奸还要还你钱」。李男主张陈女污蔑,损害其人格权,请求赔偿精神慰抚金200万元。桥头地院民事庭审理后,判处陈女应赔偿20万元。可上诉。

李男与陈女是Messenger「朝鲜团友自由议题交流及未来朝鲜团讯息通知」群组内的成员,陈女因为和李男出游期间不快,心生不满,竟然于2021年10月4日开设帐号在公频上骂李男,包含「你当时一直想诱奸我」、「强迫我一定要跟你发生性关系。谁还敢出去第2次,吓都吓死了」等语句。

李男指出,陈女公开骂他,贬损他的名誉、人格及社会评价。李男主张陈女应赔偿精神慰抚金200万元。

陈女则说,她与李男至台东县旅行,李男未全额招待陈女,反而要求她履行女朋友义务,她气不过因此发表这些文字。且李男也没有因此受到具体的损害,请求法院驳回李男的上诉。

桥头地院审理后,对于人格权受侵害,按民法第18条、第184条第1项前段、第195条第1项前段分别定有明文。且陈女之前因散布文字诽谤罪,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经查陈女在网路上诽谤李男属实。

承审法官也指出,陈女虽然据实陈述,非出于恶意辩论,但这些文字已经涉及李男的品行,属于私德领域,且陈女未提出任何证据证明原告确有其所指的行为。法官考虑两造的经济状况,认为陈女应赔偿李男20万元精神慰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