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北京推《国家统一法》 陆委会:台湾不接受更不会承认

外传北京要制定《国家统一法》,陆委会晚间回应。(图/记者陈政录摄)

记者邱茀滨/综合报导

大陆国台办今(16)日的记者会上,发言人朱凤莲被问及是否可能会推出《国家统一法》,但她并未证实。不过,陆委会晚间回应称,对中共当局任何违反和平民主及非理性的单边法制,「我们不接受、更不会承认」,并重申中华民国主权国家

大陆官媒新华社》记者在国台办记者会上发问说,在当前两岸关系形势下,大陆是否可能推出《国家统一法》?朱凤莲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将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坚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坚决地粉碎任何台独分裂图谋,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

对此,陆委会晚间回应称,近期以来北京方面刻意操作所谓「反独、遏独」三战手法,意在恫吓台湾作为主权国家的主体性作为,并强调台湾主流民意长期主张维持台海现状、拒绝「一国两制」,对中共当局任何违反和平、民主及非理性的单边法制,「我们不接受、更不会承认」。

陆委会重申「中华民国是主权国家」,并指出政府持续关注中共对台动态、妥适应处,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和台湾民主、维护台海和平稳定。

事实上,大陆国家宪法日时,国台办在微博上贴出两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国家统一的规定内容说「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二条说,「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国家统一的规定。(图/翻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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