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法官提名、台美倡议…谈政治产业

(图/行政院经贸办提供)

112年前,国父(革命先行者)孙文先生以「三民主义」之「主权在民」现代化民主政治思想推翻满清,国父及建国先烈所信奉者,乃人民有权且政府有能,但民国创建之初,内忧外患频仍(废除不平等条约、北伐、国共内战、抗日等),是以即便1946年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了五权宪法,象征在人治与法治之「政治产业」间吾辈先人选择了「法制到法治」的民主,但在欠缺实践之下明显贫瘠。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转进」台澎金马,行宪的目标在戒严、动员戡乱之下仍是有名无实,但随政府在台湾地区建设有成,行有余力反思怎样的政治产业才是民之所欲。在经国总统体察时局,而于1987年宣布解严、开放大陆探亲,再至1990年代由李总统主导两岸破冰、修宪及1996年总统直选后,宪政不再是冰冷条文。令人遗憾的是当政党轮替逐渐步入正轨、历经近24年法律人主政之今日,中华民国离「良制」之民主「政治产业」还有不小的距离!

基此,2024年总统及立委大选将届,欲回归以民为本之法治,以下几点观察值得吾人反思,追求良制之路,我们应如何精进民主「政治产业」,略述如下:

一、平衡少数与多数,多数党的蔡总统本有机会为「政治产业」永续放弃大法官提名!

近日蔡英文总统「依法」对任期将届满出缺的4名大法官,行使总统提名权。但大法官肩负宪政守护者与人权捍卫者角色,理应最公正客观,多元组成背景将有助少数与多数权利之衡平,固然马政府时期便因制度设计而有单一总统提满15人大法官之可能,但不代表留学英国、法律人出身的蔡总统不能为中华民国「民主法治产业精进着想」从长计议,在不影响宪法法庭正常运作下,保留席次给继任总统行使任命权。不仅可创建合乎民主宪政先例,也可避免留下司法为特定政党服务之疑窦!

二、落实政治产业五权分立,《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送立院审议比查照适当!

日前签署之《台美21世纪贸易倡议》,行政院未将该倡议送立法院审议而定性为「行政协定」以「查照」处理。但依释字329号及《条约缔结法》之精神,因倡议下阶段的内容必将涉及「国家重要事项或直接涉及人民之权利义务」,送交代表「民意」(特别是在野的立法委员)审议对民主实践有益无害,此乃「正当法律程序」之应然。2014年服贸协议轻率审议(引发太阳花风暴)的前车之鉴仍记忆犹新!外交协议(包括条约或倡议)透过立院审查才符合民主原则。

三、非核、台独、「役男三年读大学一年服兵役」等党纲误国之施政不胜枚举,人民有权用选票匡正失序的执政党!

不论是执政党执意推行早已遭人民于2018年公投复决否决之「2025非核家园」或是违宪之台独主张,均可见我们的民主法治实践已出现《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口中,「一个民主国家要跨越民主与威权主义之间的边界,几乎就像走私者跨越国家边界一样频繁」的走私者现象!而今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赖清德主席又抛出「核电备用说」、「务实认定台湾已是主权独立国家没有再宣布独立必要」等争议政见,亦是在为其政党神主牌护航!

其实,我们既然已选择民主之政治产业,政治人物(总统及公务员)必须牢记美国前司法部长Elliot Richardson语:若秉持良知奉行,政治,是最困难的艺术,也是最尊贵的志业!唯有如此,「良制」之「政治产业」才有在中华民国(及未来两岸)永续发展的空间!

(作者为纳税人、法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