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安乐死议题 大法官被提名人:生命权是宪法最重要的基本权

立法院20日临时会进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尤伯祥上台说明并答询。(姚志平摄)

立法院今审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案,国民党立委游毓兰针对尊严善终(安乐死)议题询问大法官被提名人看法。大法官被提名人尤伯祥认为,自己生命是否能够结束,每个人都有自己决定的空间,但是立法院如果要立法的话,还要考量国家有对生命保护的义务,两者的法意是彼此冲突的。

尤伯祥认为,生命权是宪法最重要基本权,因此生命权保障要尽可能周延,人格自主、自主决定也是宪法最重要基本权之一,因此,「自己生命是否能够结束,每个人都有自己决定的空间」,但是立法院要立法的话,还要考量国家也有对生命的保护义务,必须考量以上彼此冲突的法意。

立法院20日临时会进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资格审查,被提名人陈忠五上台说明并答询。(姚志平摄)

大法官被提名人陈忠五则表示,他研究法律一辈子,到现在也还在问,人真的有完全自由意志吗?对于自主决定终止自己的生命,原则本身他赞成,但是什么叫自主决定?人在很多情况下是很脆弱的。

至于死刑存废问题,尤伯祥认为依据两公约约定,明确表达缔约国要朝向废除死刑,缔约国内部要有民意,形成共识走向这道路,方向是清楚的。游反问现在民意高达87%反废死,那这样距离民意形成还有多远?这样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废死?尤认为这不是是非题。

陈忠五则认为,现行法中死刑存在,因此合法,在穷尽救济程序后,该执行也该执行。游毓兰接着问说如果公投通过,要求法务部在半年内将该执行死刑的都执行,陈则认为,如果不分情况就要6个月内一定要执行死刑,「我认为违宪」,游追问,「那穷尽一切程序后呢?」陈答复,「那我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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