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参民间提案人 增订优惠条款

促参办法修正一览

财政部促参司近日预告修正「民间自行规划申请参与公共建设作业办法」,官员指出,为有效强化民间投资诱因,本次订定「优惠条款」,只要是提案人有可行性评估且初审通过,在甄审会评选部分有望获加分,更有利提案人脱颖而出、获得该促参案。

此外,本次也将民间企业以自备私有土地、政府机关提供土地等两种促参案,从依照个案条件做政策公告改为全数需公告,以利促参案件程序一致化。

本次促参办法修正案预告期限为今年的9月28日,届满后由促参司依实务状况决定上路日期。官员表示,重点在于释出促参利多,为有效引进更多民间促参能量,因此促参司希望从源头着手,让民间发想、提出促参计划书,我国则给予优惠,像是评选项目加分等诱因。

举例来说,假设一家民间企业发现旁边国防部的国有地可做促参案开发,该企业可以先提出规划构想书,由国防部去评估,若政策目的一致,国防部就会考虑采第一阶段公告征求「初审阶段」,这时该企业只要有合理的可行性评估,多数皆可通过初审。通过初审后,在进入第二轮的「甄审」阶段时,因该企业为发想人,有望适用优惠条款获加分,更有机会拿下该案。

我国现行PPP(公共私营合作制)大致分为六种,最常见的是BOT(民间兴建、经营后移转给政府)、ROT(民间重建、经营后移转给政府)、OT(政府建设、民间营运,届满后还政府)。

另还有BOO(配合国家政策,由民间机构自备私有土地投资新建,并自行营运或委托第三人营运)、无偿与有偿BTO(民间兴建营运,政府以有偿或无偿取得所有权,届满后归还政府)。

依照促参司规划,未来拟增订第七种PFI(有偿取得公共服务机制),以政府付月费或年费方式购买公共服务,例如我国依照污水处理厂完成净化的污水吨数计算合理费用,政府再付款给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