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转会解散后的移魂大法

(图/本报系资料照)

因应「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将于5月底解散,日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初审「促进转型正义条例部分条例修正草案」,拟将促转会解散后的原有相关业务移交给行政院暨其所属相关部会。然而,促转会即将解散的法定原因正是因为已完成了《促转条例》所定的任务,怎还存在可以移转的业务?

其实,民进党向来仰赖「改写」历史来灌溉和滋养政权,而扭曲的转型正义历史述说加上蛮横的权力,更是民进党随时获取政治资源的制造机。因此,他们对这部带有利刃的国家机器,保持续电力尚且不及,又岂舍得抛弃?早在去年的此时,就有民进党立委提出促转会依法解散后「业务移交」的构想。

行政院在今年1月14日函送立法院审议的「促转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中,并没有要将促转会业务移交的内容。才隔1个多月后的2月24日,行政院又通过了「促转条例第11条之1、第11条之2修正草案」,要将促转会的业务移交给相关机关。

换言之,以设置2年期限为原则,性质上属于临时任务型的促转会,在延期2次共存续4年后,行政院可能是在春节假期结束后,才仓促政策决定不再延期。这也难怪,朝野立委质疑有哪些移交的具体内容及能否顺利移交时,备询的行政院副秘书长何佩珊也只能强调会「摸着石头过河」。

「摸着石头过河」在邓小平推动大陆现代化时成为名言,有趣的是,也有人说这是带有贬抑他人之「哄鬼」或「糊弄鬼」的意思。典故出自有位书生夜游,遇到了迷路的鬼要同行,他们相伴走到一条河边时欲过桥,鬼认为若走到桥中间听到鸡叫,他的游魂便将四散。书生就说,那你摸着水里的石头过河,桥下听不到鸡叫,阳光也照不到,绝对稳当。结果,那鬼至今还在河里东摸一块、西摸一块石头,根本过不了河。

行政院修法理由说促转会「完成任务总结报告后,将依法解散」,但是却又订定法律在行政院设置「推动转型正义会报」及「人权及转型正义处」,以持续推动国家人权与转型正义的政策。民进党政权的目的,是在促转会解散后再对之施以「移魂大法」,把应结束的业务「化整为零」到相关部会,犹如要把大家哄骗到河里去东摸一块、西摸一块石头,永远到达不了正义的彼岸。

法律明定促转会「应依据法律,独立行使职权」,但其仍扮演了东西厂的角色。未来促转会的业务将直接由跋扈的行政院长苏贞昌掌管,在东西厂和锦衣卫俱听其指挥下,选举政治资源制造机的操作将更有效能。

事实上,无论人权保护或转型正义的处理,理应经司法审判权或我国具准司法权的监察权来维护。毕竟,Transitional Justice的真义包括了「过渡司法」的程序安排,并非强调一种绝对的正义理念。但我国的转型正义是行政权说了算,这本身就是应被转型的正义。(作者为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