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票同意即可解散...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 將成為憲法法庭「首案」

统促党总裁「白狼」张安乐。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中华统一促进党被内政部认定犯罪成员破百人,以显有危害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为由,将向宪法法庭声请解散政党。据悉,宪法法庭尚未收案,若未来收案后,将成为首件主管机关声请解散案,而因司法院前院长许宗力等7名大法官卸任,如今大法官仅剩8人,依法得有6票同意才能判决解散。

依宪法诉讼法规定,政党的目的或行为,危害中华民国存在或自由民主宪政秩序者,主管机关内政部得声请宪法法庭判决宣告解散政党,内政部应具明声请解散政党的意旨、政党应解散的原因事实及证据等。

据了解,宪法法庭尚未收到内政部声请书,若未来收案后将成为首件主管机关声请解散政党案,宪法法庭会先依规定分案,由承办大法官及所属审查庭审查;若审查结果为受理,依照宪诉法第25条第1项规定,要作成判决得经言词辩论。

另外,宪诉法也规定,宪法法庭要判决宣告解散政党,评决应经过大法官现有总额3分之2以上同意,依现有大法官人数为8人,得有6票以上同意,若评决未达同意人数时,应做成不予解散的判决。

内政部表示,统促党系统性、组织性为大陆在台发展组织、接受大陆资助介入选举、另查获统促党员涉各犯罪高达134人,所涉犯罪型态广泛,遍及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妨害选举、组织暴力、枪砲弹药等罪,显有危害自由民主宪政秩序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