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促党受中共指挥无法解散? 蓝修「宪法诉讼法」后难度可能更高
▲统促党主席白狼张安乐。(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中华统一促进党中央委员、发言人张孟崇夫妇自100年起收受中国7400万元资助,为特定公投议题、罢免对象、候选人、政党大肆宣传,嘉义地检署日前侦结,依反渗透法等起诉二人。对此,有法界人士受访表示,各界解散统促党呼声开始出现时,国民党提出「宪法诉讼法」修法,等于是为了避免统促党被宪法法庭判决解散,先行剥夺大法官行使宪定职权,瘫痪宪法法庭,这只会让解散统促党的难度更高。 法界人士指出,2020年1月审议总预算时,时代力量党团针对内政部预算提出主决议,要求内政部依据宪法增修条文及政党法,将中华统一促进党移往司法院宪法法庭并讨论是否解散。当时除了时代力量黄国昌、徐永明、郑秀玲投下赞成票,国民党包含林丽蝉、吕玉玲、林奕华、许淑华等立委也投票赞成。不过,当时因该案非立法院职权因而没有通过,但也代表当时将统促党移送宪法法庭讨论是否解散,是黄国昌与国民党的共识。 近来,各界讨论为何不能解散统促党的同时,国民党在立法院推动「宪法诉讼法」修法,要将大法官「现有总额」定义为增修条文的「法定总额」,即固定为15位。因目前已有7名大法官卸任,届时可能因「补不满」而无法审理任何宪法议案。
对此,法界人士受访时表示,国民党此时修法,等于是为了避免统促党被宪法法庭判决解散,先行剥夺大法官行使宪定职权,瘫痪宪法法庭,这只会让解散统促党的难度更高。 针对违反《反渗透法》的政党,内政部也于今年6月发布新闻稿,表示依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第5项规定,政党之目的或其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为违宪。政党或其负责人及选任人员倘有破坏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之情事,内政部将依相关事实提请政党审议会后,向宪法法庭声请解散。 内政部也不断重申,政党从事政治活动,应确实遵守政党法及相关法律,不得有接受境外势力指示、委托或资助,从事发展组织之行为,以免触犯国安法及反渗透法等规定而遭受处罚及解散,呼吁政党确实遵守相关法令规范,共同维护我国自由民主,健全政党政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