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讨「绿水鬼」讲话太大声 他怒掷信号弹把办公室烧了
▲詹男等人去和表主谈判归还劳力士名表后,詹男丢了信号弹就和友人一起离开。(图为资料照/记者柳名耕翻摄)
台北詹姓男子去年10月某天深夜受托保管一颗信号弹,隔天凌晨搭友人车要去吃消夜,因友人路上接到电话,友人遭催讨劳力士名表「绿水鬼」,一行人改道去找表主谈判,詹男竟因不满对方讲话大声,离开时随手就把信号弹丢出去,导致表主的办公室烧毁,台北地检署侦查后依放火烧毁建筑罪起诉詹男。
2018年10月27日凌晨,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一处商办大楼的3楼,一间行销公司被大火吞噬烧毁,谢姓员工逃出被呛伤送医,警消正在调查起火原因时,詹姓男子突然主动到案,坦承自己丢了信号弹酿成火灾。
▲劳力士「绿水鬼」主打可潜水300米不受侵害。(图为资料照片/记者柳名耕翻摄)
检警调查,詹男在事发前一晚,本来在酒店享乐,为了要和张男去吃宵夜要提前离开,同包厢友人担心被警察临检,因此把随身带着的露营用信号弹托付给詹男,而詹男与张姓友人会合准备要去吃消夜途中,张男突接到一通电话,原来是张先前向行销公司老板借了一支劳力士「绿水鬼」,现在行销公司的员工代为催讨。
詹、张一行人因此临时改道去行销公司谈判还表事宜,谈完后由张带头离开,没想到最后走的詹男,因为不满谈判时,听到对方讲话比较大声,竟把刚拿到的信号弹点燃,朝电脑桌丢去,当场造成大火,烧毁办公室主结构,天花板严重塌陷,还导致谢姓员工被呛伤送医。
检方认为,詹男是临时被带去且未参与谈判,信号弹也是朝办公桌丢掷,无证据显示意图杀人,最后依可处无期徒刑、7年以上徒刑的《刑法》放火烧毁现住建筑罪起诉,至于张男和其他参加助阵的人,因不知詹男带着信号弹,被以证据不足等理由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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