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国家发改委:不得新建500公尺以上超高层建筑
大陆要求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不得新建500公尺以上超高层建筑。(叶文义摄)
大陆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专案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品质的通知》,要求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不得新建500公尺以上超高层建筑。
国家发改委表示,近年来,各地方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专案管理,工程安全品质水准不断提高。但仍有一些项目管理不严,相关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造成工程品质下降、安全隐患增加。
《通知》要求加强专案审核把关。政府投资专案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专案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企业投资项目要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程式、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同时,《通知》要求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把超大体量公众建筑、超高层建筑和重点地段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
其中,对100公尺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严格限制新建250公尺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公尺以上超高层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