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旅游部落客亵渎烈士墓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7个月徒刑
大陆李姓旅游部落客亵渎烈士墓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7个月徒刑。(翻摄自新疆检察院网站)
大陆李姓旅游部落客亵渎烈士墓案终审裁定:维持原判7个月徒刑。(翻摄自新疆检察院网站)
中国新闻网11日报导,新疆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近期依法公开审理新疆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二审案件,被告李姓旅游部落客,在新疆皮山县赛图拉镇康西瓦烈士陵园,做出亵渎陵墓之不雅动作,二审法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等之终审判决。
据指出,2021年11月10日,皮山县人民法院对新疆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及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向大陆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被告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于2021年11月22日上诉至和田中院,12月29日和田中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
起诉检察官孙莉洁指出,经查,2021年7月15日,被告李X贤在位于皮山县赛图拉镇的康西瓦烈士陵园,先是踩踏刻有烈士陵园名称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摆拍,后又到戍边烈士陈祥榕墓前,满脸嬉笑脚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手枪」状对着烈士墓碑再次摆拍。
同日12时许,李X贤将上述照片在社交媒体(5000多名好友)公开发布。经多名好友指出照片内容对英雄烈士不尊重后,李X贤遂删除该内容。但为获取流量关注,14时许,李X贤再次将照片发布至社交媒体个人帐号「小贤Jayson」。上述照片在网路上迅速传播扩散。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被告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犯罪事实,内容客观、真实,且能够相互印证,和田中院对原判认定事实及证据予以确认。上诉人李某为了博眼球,哗众取宠,用不雅手势和不敬姿势摆拍并将照片上传网路,在其好友善意提醒上传此类照片不当后删除又再次上传,致使不雅照片在网路上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判决称,本案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