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猪肉加工业5月起须检测非洲猪瘟 复检验出就「彻底消毒」

生猪养殖场示意图。(图/中新社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大陆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信息化部3日联合发布公告指出,猪肉加工业者5月起须检测非洲猪瘟,一旦发现病毒阳性染病反应,首次先封存,复检再验出就要「彻底清洗消毒」,严防带病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指出,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严防染疫生猪产品进入食品加工流通环节,按照国务院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部署,发布加工流通环节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公告。

▲大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告。(图/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公告内容指出,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应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试剂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农业农村部第119号公告的要求,使用经批准或者经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符合要求的检测方法及检测试剂,针对生猪产品原料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猪肉制品加工业者5月1日起执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

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在生猪产品原料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应立即封存阳性样品的同批次原料,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畜牧兽医部门,并将阳性样品送至具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资质单位复检。若复检又呈现阳性,企业要在当地市场监管、畜牧兽医部门监督下,按规定对同批次生猪产品原料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这些生猪产品包括猪肉、猪内脏猪油猪血猪骨等源于生猪的食用产品,猪肉制品加工业则是以「生猪」为原料的加工食品生产企业。

另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针对「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不全、来源不明、无法提供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报告的生猪产品,应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可疑的生猪产品要及时实施抽检,防止带病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截至4月3日大陆非洲猪瘟疫情。(图/翻摄自中央灾害应变中心)